招标内容:监理招标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舟山海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管网修复一期监理
工程地址: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工程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981.78万元,建设规模:主要对迎宾大道、大成十一路、经一路等道路下方污水管道进行修复改造,修复总公里数约7.8公里。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内的包括迎宾大道、大成十一路、经一路等道路下方污水管道进行修复改造等施工全过程监理。
监理服务费:一次性包干8万元,监理服务期要求:120日历天
一、报名条件:
1.1企业及项目总监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企业及项目总监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5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企业营业执照 | 真实有效。 |
2 | 企业资质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企业。 |
3 | 企业、项目总监经营行为 | 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
4 | 项目总监资质 |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资格,且无在建项目,并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和舟建发【2014】21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
5 | 项目班子配备 | 项目总监、班子成员全部人员须持证上岗,提供项目总监及项目班子人员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本企业人员的材料证明。 |
6 | 诚信承诺 | 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
注:项目总监原承担的合同项目中途变更为其他人的,在该合同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前不得参加本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竣工验收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资料为准,该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也有效。
二、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向者请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到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到16时30分(北京时间)到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舟山市临城定沈路586号建设大厦D座11楼1106室)投标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三、联系方式
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80-2608985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网站发布。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